东昌区隶属吉林省通化市,位于通化市市区中心,是中共通化市委、通化市人民政府的所在地。地处吉林省东南部,地理坐标东经125°50′~126°07′,北纬41°32′~41°49′之间。东北与二道江区接壤,南与集安市相连,西、西北、东南与通化县毗邻。2014年,幅员面积382.6平方公里;辖2乡1镇和7个街道;总人口315751人(2011年);截至2014年,东昌区地区生产总值145亿元,比2013年增长6.6%。东昌区交通便利,以303国道、201国道、202国道为主连接东北三省和进关出海的公路网络在此交汇。有通沈高速、丹通高速、通长高速公路、通灌铁路等高速公路过境,通化机场建成通航;境内自然资源丰富,素有“绿色立体资源宝库”和“长白山药库”之称。2016年11月,通化市东昌区被国家旅游局评为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截至2014年,东昌区辖7个街道1个镇2个乡1个开发区:光明街道、民主街道、东昌街道、龙泉街道、新站街道、老站街道、团结街道等7个街道;金厂镇1个镇;江东乡、环通乡等2个乡;东昌经济开发区1个开发区。政府驻江畅路269号。
东昌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